Thursday, February 19, 2009

星星之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警戒我们应该慎防能够摧毁美好壮丽景观的小小刺激。然而,我们也应该仔细察看这一个火,是是刻意点燃的火苗,还是互相撞击出来的火花?
最近网络上的言论,似乎不是火花而是火苗。我们就来谈谈火苗吧!对火苗,要仔细观察,慢慢审视,冷静地看着“火”的趋势,不要急着灭火,有些火苗苗体太潮湿了,无法燎原,却让我们在黑暗中看到光明所在的方向。如果谨慎观察一段时日之后,研判是可以燎原的星火,那就当机立断,拿出灭火的配备,把火浇熄也不为迟。
最近一个议员不幸被人纵火而必须动手术的事件,我们应该同情并指责纵火者,可是,一些人却在网上指责受害人咎由自取,这样人是不文明的。因为文明人能内省,明事理,尊重法治。对于这些不文明人,道理讲不通就只好用法来管理。所以,部长先生们其实不用那么生气,让维护法纪的警方调查,依法追究责任,让这些人承担言行的责任。
我的很不客气地说,许多上网的人利用网站来发泄情绪。尤其是那些三言两语的言论,可以看出毫无证据,没有逻辑性。这类的言论充斥网络,理智的人是看不下去的。我们犯不着看到情绪化的发泄而动肝火,因为越是动肝火越刺激这些情绪型语言的流泻。至于责备其他网民没有仗义执言,反击散播流言以及做人身攻击的网民,这样的责备未免有失公允。老实说,许多网民上网只是浏览一些可信赖的网站的资讯,那些灌水的网站是不屑一顾的,也没有闲情去浏览这些低俗的网站内容。虽然知道有人胡言乱语,明枪暗箭齐发攻击一个受害者,但非得跳出来针锋相对,给于痛击,显示自己的正义感吗?
很多时候,一方谩骂,一方急急地上去纠正、维护被谩骂者,结果反而激起那一方的情绪,让他犹如火上添油,结果双方大厮杀,落得两败俱伤,还让第三者得利。何苦呢?其实,我们不是袖手旁观,而是不屑反驳,那些人根本是情绪化发泄,我们说之以理的言论他们是充耳不闻的,与他们对着干等于陪着他们斗,徒消耗时间,不能让他们悔悟。还是做一个智者,不散播谣言,沉默对待,让他们自讨没趣!
对于利用网络子虚乌有一番宣泄不满的人,只要触犯了法律条文,就应该用法律让他付出代价。这些人的言论那么幼稚可笑,说能够燎原,恐怕是太过抬举了他们,太过于低估了广大网民的智慧。
我倒觉得这一次许多网民对情绪性的言语,对恶语冷眼看待,是一种成熟的表现,是对我们的法治充满信心。反而是我们的政治人物,似乎妄自菲薄,过于担忧这类明显是情绪化言论所造成的影响,对广大网民的智慧没有信心。
一个开放的社会,不会没有杂音的。那些刺耳的不协调的音符,甚至是干扰性的声音,在开放的、民智成熟的民主社会里带来的冲击是很小的。大人物们表示对那些人的言论失望就可以了,何必说那么多的重话?我们这里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理情具备,法为先!
不过,话说回来,希望那些肆意用言论伤害、侮辱、诋毁别人的网民应该收敛自己的情绪。你们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你们滥用自由的后果,就会害了更多网民无法用锋利的言辞针对各种问题提出尖锐的观点,或者探讨一些所谓的敏感性问题。千万不要因为你们这些害群之马而让政府对互联网实行严格的立法管制,让我们返回沉默的时代!
星星之火,千万不要燎了自由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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